說明:
一、旨揭學生辦理學分抵免時間自115年1月26日起至3月6日止,學系、所審核及繳交抵免資料時間至3月13日止,請各學系、所依作業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協助並輔導所屬學生進行前揭事宜。
二、檢附學分抵免規則、通識課程抵免對照表、學分抵免流程圖、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步驟(附件1~4)。
三、業務承辦人:本處註課中心成績業務同仁,聯絡電話:26215656轉2309、2360~2363、2369、2528、2734(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網址https://reurl.cc/Y43YeD)。
教務長 蔡 宗 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