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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 - 轉學生抵免學分規則
公告日期:2018-09-20 / 公告人:teacher

水環系113學年度寒假轉學生學分抵免事宜

說明:

一、請旨揭學生得自114217日起至2月27日止辦理學分抵免

二、檢附學分抵免規則、通識課程抵免對照表、學分抵免流程圖、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步驟。

三、請攜帶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至本系系辦公室(工學大樓7樓E710)辦理學分抵免。

四、如有問題,請與本系助理聯絡。(02) 26215656分機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