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系113學年度寒假轉學生學分抵免事宜
說明:
一、請旨揭學生得自114年2月17日起至2月27日止辦理學分抵免。
二、檢附學分抵免規則、通識課程抵免對照表、學分抵免流程圖、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步驟。
三、請攜帶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至本系系辦公室(工學大樓7樓E710)辦理學分抵免。
四、如有問題,請與本系助理聯絡。(02) 26215656分機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