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赴大陸姊妹校、澳門大學及金門大學研修時程為1學期。
二、 報名資格:
(一) 本校大學部大二、大三及研究所碩一、碩二在學學生。
1. 大三學生僅可申請於大四上學期交換。
2. 澳門大學交換學期為108學年度第2學期。
(二) 大學部學生歷年學業為系百分比前(含)40%或平均成績75分以上,研究生不限。
(三) 選填志願請務必注意各姊妹校對於國籍、專業及年級的收生限制,若不符資格,申請人須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重新分發學校。
三、報名收件時間:
(一) 學生繳件至所屬系所時間:即日起至3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
(二) 系所送件截止時間:3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四、申請作業流程:請詳簡章第4頁。
五、報名表件:
(一) 報名表
(二) 歷年成績單(含系百分比)
(三) 授課老師推薦函一封
(四) 自傳(格式不拘、1500字內)
(五) 研習計畫書(格式不拘、1500字內)
(六) 保證書
(七) 可檢附有助推薦、審查、甄選之個人相關資料(可縮印)
六、 請各系所協助於3月20日下午5時前,彙整申請資料送國際處。
七、 相關細節請詳閱作業簡章。
八、 特別提醒:
自107-2學期起,赴大陸交換生甄選作業僅於每學年度的第2學期辦理。申請學生於報名表上勾選交換學期別,並依所選學期別分組面試。
九、 依據個資保護法,對申請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只會作適當且相關的處理,並會依法或在合法的特定目的及保存期限下保存。詳細個資聲明請閱http://www.tku.edu.tw/pdp.asp。
十、國際處網頁公告網址:https://bit.ly/2u1aqoJ
十一、 承辦人:國際暨兩岸交流組林玉屏,校內分機:2003。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