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系辦收件截止日:5/21(二)下午5點)
一、 依本校行事曆規定,108學年度輔系、雙主修之申請日期訂於5月8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學生申請表經兩系系主任簽核後,於申請截止日前繳回原系彙整。
二、 請各學系於5月24日(星期五)前,將學生申請輔系及雙主修申請表彙整,並附上申請輔系及雙主修學生名冊(請協助依年級、班別排列,核定結果請註明同意或不同意),擲回註冊組,俾便作業。
三、 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業已修正通過「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及「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生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修一個輔系及一個雙主修。
四、 依教育部規定「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雙主修,須於核定得招收陸生之校系範圍內辦理」。因資訊傳播學系、航太工程學系及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全英語學士班等3學系,107學年度未招收陸生,爰108學年度不得受理陸生申請。
五、 檢附108學年度輔系、雙主修申請表、修讀輔系辦法及修讀雙主修辦法。
六、 業務承辦人:陳妤蕎,分機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