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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公告 - 【學生】轉知108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注意事項,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1-08 / 公告人:teacher

說 明:

一、註冊繳費單繳費方式及期限

()【舊生】:自108學年度起不再寄發紙本註冊繳費單。請逕至中國信託網址:https://school.ctbcbank.com透過:1.信用卡。2.ATM轉帳。3.列印繳費單並持單至四大超商、中國信託或郵局櫃檯繳款,逾繳費期限者,請持單至學校出納組繳納現金。

 ()【新生】:1.日間部及進學班轉學考新生:併教務處入學通知單郵寄。(註:倘未收到註冊繳費單者,可自行上網列印,網址:https://school.ctbcbank.com)

2.境外生註冊繳費單不郵寄,由境輔組轉發,或逕至元大銀行網址 

https://school.yuantabank.com.tw/school/tx/foreignplatform?method=receiptonline_result&sch=TKU&langPara=C透過:(1)支付寶(限陸生)(2)銀聯。(3)信用卡(VISAMASTERJCB)繳款。

()繳費期限:109214日。(轉學新生,請依教務處規定報到註冊日前完成繳費)

()109213日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註冊查詢,網址:http://www.ais.tku.edu.tw/stureg繳款紀錄須3個工作天始查詢】。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最新訊息」查詢。

二、學雜費尚未補繳者,請持補繳單至出納組【淡水校園B304室、台北校園105室、蘭陽校園CL312室】繳費(若無補繳單,請先至財務處G401室補單),始完成108(2)註冊作業。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最新訊息」查詢。

三、加退選後補繳及退費事宜:註冊繳費單係暫繳費用,俟開學加退選截止日後1個月,請留意系所公告通知,再辦理差額補繳或退費;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延修生,若補修學分數達10學分()以上,則必須補繳原系所全額學雜費差額。依「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第十五條第五款「學生退選課程,如已逾全學期上課達三分之一時(109330),其依規定應繳交之學分費不予退還。」

四、舊生欲辦理休、退學及108(1)已畢業者或入學資格不符之新生,請勿繳費。

五、學雜費收費標準、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公告於「財務處網頁/學雜費業務」

(查詢網址:http://www.finance.tku.edu.tw/main.php)

六、學雜費業務承辦人:戴品慈 分機:2067

財務長 陳叡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