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通核中心開設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課程,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
    自主學習。
    二、凡本校在學生經由【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參加【微學分】活動,經開辦單位
    確認學習成效為通過者,可獲得微學分數,累計達2學分(含)以上者,可於
    每學期第15週至第16週向通核中心申請認扺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課程
    2學分。
    三、申請時間: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起至12月31日(星期四)止,
         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6時30分止。
    四、學生查詢及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查詢個人累計之微學分數,累計微學分數達2學分(含)
     以上者,始得提出申請。(微學分名稱相同之活動,僅能擇一筆計列微學
     分數)
   (二)列印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微學分活動紀錄,並填寫申請書(附件),攜帶學生
    六、業務承辦人:張淑暖組員,分機2125。
 
 
 
教務長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