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級)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期程:
(一)欲申請之證照獎勵若尚未被列入「專業證照獎勵類(級)別表(附件2)」,務必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附件3),並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二)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亦得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三)申請表及相關附件由系所統一彙整,於3月15日(一)前送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四)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於3月19日(五)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一)申請期間:3月22日(一)起至4月9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三)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4)
1、學生於「學生學習歷程」系統申請(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
2、學生於「出納付款查詢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
(四)繳交期限及資料:4月9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審核(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五)系所初審:系所助理請參照「審核規定」(附件5),詳細審核學生證照資料,並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下載證照獎勵申請清單(附件6)(網址:http://sso.tku.edu.tw/ePortfolio/license/download.aspx),連同所有申請資料一併於4月16日(五)前送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四、本活動與SDGs連結如下:
☐SDG1 :消除貧窮 ☐SDG2 :消除飢餓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 SDG4 :優質教育 ☑SDG5 :性別平等 ☐SDG6 :潔淨水與衛生 ☐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
☐SDG10:減少不平等 ☐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 ☐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SDG13:氣候行動 ☐SDG14:水下生命 ☐SDG15:陸域生命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SDG17:夥伴關係 ☐其他(說明: ) |
五、業務承辦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分機352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