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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公告 - 【學生】6月8日修正版-- 敬請轉知同學,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作業申請說明,如附件。
公告日期:2021-06-08 / 公告人:teacher

說明:

一、本次修正部分為:
(一)申請時間延長至8月31日止。
(二)已申請109-2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能重複申請租金紓困補貼,但仍可申請「緊急紓困助學金」。
(三)自營業者請出具里長證明。
二、經洽教育部表示已申請弱勢助學計畫的緊急紓困助學金,不得重複申請緊急紓困助學金,但可申請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
三、本案承辦人:陳肇華,連絡電話:02-26215656分機40310。
 
賃居服務中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