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 - 【學生】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獎勵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自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起至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公告日期:2021-10-29 / 公告人:teacher
說明:
一、本獎補助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參加校外各類專業學術競賽,開發學生專業技術潛能與創意,以提升就業競爭能力及增進校譽。
二、申請資格:
(一)符合「淡江大學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獎勵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且參賽或獲獎期間為110年8月至110年11月者,但已領取本校其他單位經費獎勵或補助者,不得重覆提出申請,申請學生須簽具切結書。(自本學年起新增與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相關之申請資格及競賽獎勵方式)
(二)同一學年度內學生申請參賽補助金或競賽獎勵金至多2次,同一企劃案或同一團體獲獎,以獎勵1次為原則;若多次參賽或獲獎,請先自行揀擇2件競賽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請至https://forms.gle/aAXcgmQhxnU64dBt7 填寫表單,並請備齊下列文件,由各系所助理查核申請資料並確認學生在學身分,經指導教師、系所主管及院長推薦後,最遲於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送交研究發展處核定獎勵。
(一)申請表。
(二)切結書。
(三)競賽活動報名表或邀請函及論文等相關證明文件。
(四)競賽活動辦法、簡章或活動流程表。
(五)參賽或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六)可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之文件。
(七)競賽作品影本或成果影音資料。
(八)參賽級別分屬全國性競賽及國際性競賽,請檢附足以證明所申請級別之相關佐證資料,如主辦單位公布之參賽學校、國家等資料。
(九)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四、獲獎補助名單及金額核定後,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領獎,屆時請依郵件說明辦理領款相關事宜。
五、檢附實施要點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文名稱表供參。
六、助理教授如指導學生參賽,依本校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18條規定,助理教授屆滿8年未升等為副教授者,自第9年起不得申請校內各類獎補助。
七、本業務與SDGs連結:4優質教育、9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八、本項業務承辦人﹕張秀卿(分機:2561)。
研發長 楊 立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