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淡江大學工學院補助學生境外活動作業要點」(詳附件1-含申請表及切結書)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於111/3/29(二)前備齊附件1及附件2中所列的申請資料送系辦初審,系辦於造冊後將送工學院審議。
三、若有問題,可與系辦聯絡,(02)2621-55656#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