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甄選作業簡章及姊妹校一覽表如附件。
二、 申請系統開放自112年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申請同學需依各系所規定收件截止時間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所屬系所資格審查推薦,由系所於1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公文逕送本處。
三、 承辦人:交流組顏秀鳳,分機2003。
四、 本活動與SDG4(優質教育)及SDG17(夥伴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