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操作科約僱幫工程司職缺公告資料
一、職稱:約僱幫工程司
二、待遇: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4,916元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
(三)對工作熱忱負責、主動積極、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 工作項目:
(一)水庫操作運轉資料之統計、分析、研究及報表。
(二)水庫操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三)水庫操作相關機關之聯合運作及協調。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六、聯絡方式:
(一) 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操作科約僱幫工程司」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0年3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電子檔至email: fei-evelynlin@mail.taipei.gov.tw(林小姐收,主旨請註明應徵操作科約僱幫工程司);或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 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 本案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1年1月27日)。
(七)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所訂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4,916元)。
(八) 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