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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獎助學金】111(2)「洪統一先生獎助學金」(限大學部學生)(校友處獎學金)-欲申請者,請於112年3月3日(五)前將申請表件送系辦彙整。系辦彙整後,將協助代轉工學院院辦審查。
公告日期:2023-02-13 / 公告人:teacher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限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商管學院、外語學院之大學部學生申請,除商管學院名額2名,其餘各院各1名。

二、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證件,於即日起至33(星期五)下班前送各系系辦彙整,各系並於313(星期一)下班前轉送各院初審。

三、申請資料經院初審13名後,請於327(星期一)下班前送達校友處。

四、可與其他獎學金同時申請,若有重複得獎情形,將依洪統一先生獎助學金作業要點第七點辦理,避免獎學金集中於同一學生。

五、洪統一先生獎助學金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或逕至本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www.fl.tku.edu.tw/

六、獎助學金得獎名單將於4月底公佈於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承辦人將寄信通知獲獎同學,並邀請同學之系主任或導師出席頒獎典禮。

七、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SDG17(夥伴關係)

八、承辦人:謝亞庭(分機: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