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
二、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證明文件,於5月1日至5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系辦將於6月4日(星期二)下班前轉送至校友處彙整。
三、收件日期本學年因故改至5月期間,往後將恢復於3月收件。
四、「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或逕至校友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www.fl.tku.edu.tw/。
五、得獎名單將於六月底前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SDG17(夥伴關係)。
七、校友處承辦人:謝亞庭(分機: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