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請先詳閱申請暨審查辦法(詳附檔)
一、申請資格:碩、博士班學生及已完成二學年課業之大學部學生。
二、欲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20日(五)前將下列資料送達系辦:
(一)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乙份。
(三)學業成績單與排名證明正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正本乙份(亦可由導師出具證明,非清寒者免附)。
(五)二位系所專職教師推薦函各乙份。
(六)若曾參與本學會舉辦之活動,請提交心得書面報告乙份。
(七)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如推薦學校自行訂定之條件或個人在環保領域活動成果等)。
三、本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每名新台幣捌萬元整,每位限獲獎乙次。
四、獲獎學生須於當年11月學會舉辦年會時,到場親自領獎。
五、為利「惠民傳愛助學金」之永續經營,本助學金獲獎人領獎時,需認同
(一)自就業日起八年內,推動至少一項環境相關友善行動,並於當年度本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進行環境友善行動執行成果發表。
(二)募集(自行或尋求捐款)等同獲獎金額之經費捐贈至本「惠民傳愛助學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