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第一點為必要資格、第二、三點為非必要資格)
(一)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變故者。
(二)學業成績優良。
(三)學生有特殊表現或代表本校參加比賽成績優異。
二、 請符合資格者,先詳閱申請辦法(如附檔),再將表件備妥後,於108年3月4日(一)前送系辦辦理。